[导读]: 为加强对PFAS的监管,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能够提供关于PFAS物质生产、进口和使用的情况,以便政府更好地评估其环境风险,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,2024 年 7 月 27 日,加拿大政府根据《加拿大环境保护法,1999》(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, 1...
为加强对PFAS的监管,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能够提供关于PFAS物质生产、进口和使用的情况,以便政府更好地评估其环境风险,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,2024 年 7 月 27 日,加拿大政府根据《加拿大环境保护法,1999》(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, 1999)(CEPA)第71条(1)(b)款发布了一项通知(Notice),要求加拿大境内相关责任方需在2025年1月29日前提交2023日历年内生产、进口或作为单独物质、混合物或物品使用的PFAS的信息,共涉及312项已知或预计商业化使用的PFAS物质。
物质清单:
报告要求适用于通知(Notice)附表1中列出的 312 种 PFAS 化合物,附表1分为三部分,每部分包含的PFAS物质清单不同:
需报告情况:
当满足以下任意情况时,需通过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窗口提交报告:
12类特定产品:
1. 拟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;
2. 拟与个人粘膜接触的产品;
3. 按预期使用的方式,使物质可被吸入,或与个体发生皮肤或口腔接触的产品;
4. 炊具,或拟与加热的食物或饮料直接接触的烹调或上菜用具;
5. 食品包装材料,包括用于或可能直接接触食品或饮料的单杯/一次性碗、盘、杯、其他餐具,以及食品罐和盒盖衬垫;
6.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和饮料容器;
7. 食品加工设备,包括在包装和分销之前与食品或饮料接触的传送带、托盘、大桶、喷嘴、模具和切割机;
8. 服装或鞋类,包括救生衣、个人漂浮装置和其他安全服装;
9. 床上用品、睡袋或毛巾;
10. 拟供个人使用的家具、床垫、靠垫或枕头,PFAS 物质含有在泡沫或皮革或纺织纤维、纱 线或织物中;
11. 拟供个人使用的地毯、乙烯基或强化地板,或地板泡沫垫层;
12. PFAS 物质预计将从制品中释放。
需报告的信息:
个人或企业名称、地址、业务编号、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关于每种化学物质的生产、使用和进口数量等信息。
豁免报告的情况:
a)仅在加拿大过境;
b)供私人使用;
c)拟用于实验室分析、科学研究或作为实验室标准品;
d)属于《危险废物和危险可回收材料跨境流动条例》所指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可回收材料,或包含在其中,并根据本条例签发的许可证出口或进口;
e)属于或包含在根据《病虫害防治产品法》注册的害虫防治产品中;
f)属于或包含在根据《肥料法》注册的肥料或补剂中;
g)属于或包含在根据《饲料法》注册的饲料中;或
h)与根据《种子法》注册的种子混合或附在种子上;
I)符合微型企业定义(少于五名员工或年营业额少于30,000美元)的任何个人或类别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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